国会广场和 DGS 物业规则
除非总务部主任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另行批准,否则总务部将根据其在§ 2 . 2 - 1100中的权力,§ 2 . 2 - 1129 ,§ 2 . 2 - 1144以及 § 2 . 2 - 1100中的其他适用法规引用,至少为该部门拥有、运营、维护或控制的建筑物和场地(包括国会广场内和附近的建筑物和场地)制定了以下规则:
- 国会广场于上午6至下午9向公众开放
- 不得在国会大厦广场内驾驶机动车辆
- 禁止使用供电扩音或其他音频/视频设备,包括但不限于麦克风、扬声器、扩音器和投影仪。
- 禁止以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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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在场地内的任何雕像、建筑物、树木或任何其他垂直结构上张贴或粘贴标语、旗帜、海报或其他物品
- 攀爬院内的雕像、建筑物(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)、树木或任何其他垂直结构
- 从事非法活动
- 搭建帐篷、桌子、脚手架或舞台
- 任何物体穿透地面
- 募捐、销售、募捐或筹款活动
- 在场地上玩滑板
- 露天焚烧(可接受有滴水保护装置的手持蜡烛)
- 操作无人驾驶飞机系统(无人机)
- 佩戴口罩、头罩或其他遮盖大部分面部的装置,除非法律另有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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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物品不得带入场地
- 开放式酒精容器
- 危险、易燃或可燃液体或材料
- 化石燃料发电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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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希望在国会大厦广场举办活动的人都必须获得该部的批准。请访问我们的特别活动许可页面,了解如何获得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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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宠物必须用皮带牵引或放在适当的宠物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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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行道必须保持通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