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IA

权利与责任

《弗吉尼亚信息自由法》(FOIA)保障联邦公民和媒体代表能够查阅公共机构、公职人员和公职人员持有的公共记录。公共记录是指由公共机构或其官员、雇员或代理人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准备、拥有或持有的任何书面或记录,无论是纸质记录、电子文件、音频或视频记录还是任何其他格式。所有公共记录均被视为公开,并且只有在特定的法定豁免情况下才可以保留。

FOIA的目的是提高所有人对政府活动的认识。 在推进这一政策时, FOIA要求对法律进行宽泛的解释,以利于获取信息,而对任何允许保留公共记录的豁免都必须进行狭义的解释。

FOIA权利

公民可以要求查阅或获取公共记录的副本,或两者兼而有之。公民可以要求提前估算所请求记录的费用。如果公民认为他们的FOIA权利受到侵犯,他们可以向地区或巡回法院提交请愿书,强制遵守FOIA 。

向总务部索取记录

可通过美国邮寄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当面或电话申请记录。FOIA 不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。申请人不必参考 FOIA 即可申请文件。从实际角度看,总务部可能会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以确保明确说明所申请的记录 类型,并减少误解申请的可能性。

"合理的具体内容。"这是一个常识性标准。它不涉及或限制记录的容量或数量。申请必须足够具体,以便识别和查找记录。

申请必须要求提供现有记录或文件。FOIA 允许检查或复制现有记录。如果不存在记录,则根据FOIA,总务部无需创建记录。

FOIA 适用于记录和文件;它不适用于询问有关总务部工作的一般性问题。

总务部可能需要澄清所要求的信息。如果信息请求需要澄清,请提供适当的联系信息。

要向总务部索取记录,请将您的具体请求连同您的邮寄地址发送至:

邮寄地址:

收件人:FOIA 请求
总务部
1100银行街,套房420
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9

电子邮件:

FOIA_DGS@dgs.virginia.gov

电子邮件主题行请至少填写以下内容:FOIA 请求

电话:(804)786-3311

信息自由咨询委员会可以解答您关于FOIA的任何问题。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foiacouncil@leg.state.va.us 或电话 ( 804 ) 225 - 3056或 [免费电话]: ( 866 ) 448 - 4100联系委员会。

总务部在响应请求方面的职责

总务部必须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。第一天是收到申请的第二天。这五天不包括周末或节假日。

总务部可以要求提供申请人的姓名和法定地址。在总务部作出回应之前,请求者无需说明为何寻求这些记录。

在五天的回复期内,总务部必须做出以下回复之一:

如果实际上不可能在五天内回应请求,总务部将以书面形式说明,并解释无法回应的情况。这将允许额外七个工作日来响应请求,从而使总务部总共有12工作日来响应。

如果请求内容广泛,且在不影响组织职责的情况下无法在12天内提供记录,则总务部将联系请求者,商定一个合理的时间段来提供记录。如果无法达成协议,总务部可以向法院申请额外的时间来答复。

成本

公共机构可以收取合理费用,但不得超过其获取、复制、提供或搜索所要求的记录所产生的实际成本。任何公共机构不得征收任何额外的、中介的或多余的费用或开支,以弥补与创建或维护记录或处理公共机构一般业务相关的一般成本。部门收取的任何复印费用不得超过复印的实际成本。

按照 § 2 第 F 小节的规定,所有提供所需记录的费用均应提前估算。《Virginia法典》2-3704。如果 Virginia 居民或媒体成员的申请费用估计超过 200 美元,或州外申请者的申请费用超过 50 美元,则在继续处理请求之前,将需要支付预估金额的全额押金。答复申请的时限不包括从要求交存到申请者答复之间的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