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毒培养/病毒参考
实验室
免疫学/病毒学
描述
原始标本和组织培养中发现的病毒的分离和鉴定。
检测到的病毒:
- 腺病毒
- 甲型流感
- 乙型流感
- 副流感1-3
- 呼吸道合胞病毒(RSV)
- 肠道病毒(NOS)
- 单纯疱疹病毒(HSV)
- 水痘带状疱疹病毒(VZV)
- 巨细胞病毒(CMV)
测试方法
- 直接荧光抗体(DFA)
- 间接荧光抗体(IFA)
样本类型/体积/收集容器
- 尸检/活检/新鲜组织:将5克组织放入无菌、防漏、带螺旋盖的容器中,避免交叉污染。
- 喉咙、鼻腔、鼻咽 (NP)、口咽 (OP)、口腔拭子: 3毫升病毒运送培养基 (VTM) 和拭子。
- 脑脊液 (CSF): 3 mL 收集于不带 VTM 的防漏无菌塑料管中。
- 粪便: 4克,收集于无菌容器中。
- 尿液:将3毫升尿液收集到防漏、无菌塑料杯中。
- 水疱性病变:VTM 中的3 mL 液体或拭子。
- 从感染病毒的组织培养物中收集的接种单层或上清液。
收集和存储指南
- 样本应尽可能在发病时采集。
- 样本应在2 至8°C 下保存,直至装运,并必须在采集后 72 小时内收到(尸检组织应在采集后48 小时内收到)。如果预计会出现延迟,则应将样品保存在 -70°C 或更低的温度下。
获得 DCLS 批准的提交者可以通过 DCLS_SSSKits@dgs.virginia.gov 申请收集套件。
运输须知
- 如果样品是冷藏提交的,则用冷冻冷藏包运送,以保持2 至8°C 的温度。
- 如果样品是冷冻提交的,则用干冰运输,以保持 -20°C 或更低的温度。
- 提交的组织培养样本应在室温( 18至30 °C)下或温热包中提交。
- 作为病毒感染组织培养上清液提交的样本应放在冷冻冷包中,以维持2至8 °C 的温度。
- 请拨打 ( 804 ) 648 - 4480分机号联系实验室。271在提交周五、节假日或周末收集的样本之前。
可接受到达温度
- 如果样品冷藏发送,则温度为2至8 °C。
- - 如果样品冷冻发送,温度为20 °C 或更低。
- 如果样品(例如,细胞系中的分离物)在室温下或加热包装中发送,则温度为8至30 °C。
拒绝的原因
- 数量不足以进行测试。
- 样本上的细节与患者的记录并不完全对应。
- 收到的样本超出了可接受的到达温度范围。
- 自样本采集以来已过去超过72小时(尸检组织检测为48 ),并且在此期间样本未保持冷冻状态。
参考值
直接荧光抗体(DFA)/间接荧光抗体(IFA)
- 分离并鉴定了_______病毒
- 未分离到病毒
- 分离出不明病毒